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取消取缔停收和规范
管理收费项目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河北省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
2009.12.22
【字
号】冀政办
94
【施行日期】
2009.12.22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财政综合规定
正文
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取消取缔停收和规范管理收
费项目的通知
(冀政办〔
2009
94
号)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物业经理人贝语网校,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为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优化发展环境,减轻企业和群众负担,推动科学发
展,按照省政府确定的清理规范收费行为原则和范围,我省组织对省、市、县政府
及其部门、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
2008
年执收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实行
政府定价和指导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政府性基金、政府性集资、政府性保证金等
收费项目进行了全面清理规范。这次取消、取缔、停止征收以及需要规范管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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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行政事业性收费、经营服务性收费、政府性基金、政府性集资、政府性保证
金项目一流范文网起步网校,已经省政府常务会议讨论通过钓鱼网,现予公布,自
2010
日起实施。
公布取消、取缔的收费项目虽然存在于个别地方,但全省其他地方执收的类似
收费项目也要同时予以取消或取缔。各级政府及其部门要对照公布取消、取缔、停
收和规范管理的收费项目,全面检查清理本地本部门的收费项目。各级财政、物价
部门要向社会公布本级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目录;各级政府法制部门要及时清理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