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政府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贝语网校,提升职业技能培训质量,提高有培训需求人员参训便捷度,根据《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广安市政府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承训机构备案制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广安人社办〔2023〕118号)文件精神钓鱼网,结合我区实际,现就做好职业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实施主体备案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适用对象
区内外具备培训资质且有意参加我区政府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的培训机构,包括具备办学条件的民办职业技能培训学校、技工院校、职业院校、普通高校、企事业单位所属职工培训中心以及其他合法的培训机构(异地开展培训教学活动的物业经理人,需报相关部门备案同意)。
二、备案材料
1.《广安市政府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承训机构备案申请表》(附件1)。
2.办学许可证或办学批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一流范文网,企业职工培训中心提交企业社会信用代码证书,以及企业设立职工培训中心的文件。
3.管理队伍、教师队伍、专家队伍等人员身份证明、学历证明、师资证明、专职人员劳动合同及工资发放凭证(或参保凭证)、兼职人员服务协议等证明材料。
4.培训场所:自有场地提供自有产权证明文件,租赁场地提供租赁合同。教学桌椅、设施设备提供详细清单及清晰的全方位图片。
5.培训应急预案(面对火灾、地震、食物中毒等突发事件或重特大事故、环境公害及人为破坏的应急管理、指挥、救援计划等)。
6.培训年度计划书。
7.承训承诺书(附件2)。
三、备案流程
本次备案截止日期为2024年7月30日,申请备案的承训机构向广安区就业局提交备案材料,审核通过后向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起步网校,公示无异议的,予以批复备案。经备案后的承训机构方可在广安区内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工作,并按规定享受培训补贴。
受理单位:广安市广安区就业服务管理局
单位地址:广安市广安区希望街2号
联系电话: -2339289
广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5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