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收藏 | 设为首页 | 会员中心 | 我要投稿 | RSS
您当前的位置: > 作文 > 作文指导

潍坊人社局官网发布:街道社区公益性岗位招聘公告

时间:2026-05-31 16:05:57  来源:网络整理  作者:佚名

为统筹推进就业困难人员就业,结合基层就业公共需求,根据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就业困难人员公益性岗位托底安置制度实施细则的通知》(鲁人社字〔2020〕36号)文件要求,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街道社区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公益性岗位招聘信息详见下表:

潍坊市就业困难人员公益性岗位申请条件_奎文区就业困难人员公益性岗位招聘_潍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

二、安置对象及条件

1、安置对象

按照潍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潍坊市财政局(潍人社〔2013〕75号文件)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

2、申请条件

奎文区各类就业困难人员,具体包括本行政区域内,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登记失业状态下且未领取工商营业执照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因身体状况、技能水平、家庭因素、失去土地等原因难以实现就业,并经认定的下列人员:

(一)大龄失业人员(女性40周岁、男性50周岁以上的人员);

(二)困难家庭大中专毕业生(城镇低保家庭、低保边缘户家庭、农村贫困家庭和残疾人家庭的大中专毕业生);

(三)连续失业一年以上的人员,指申请认定时,已进行失业登记且连续失业满12个月以上的人员;

(四)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

(五)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人员,指申请认定当年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登记失业人员;

(六)抚养未成年子女的单亲家庭人员贝语网校,指持有离婚或丧偶证明,其抚养的未成年子女年龄在18周岁以下的失业人员;

(七)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指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人员;

(八)就业困难的刑释解教人员;

(九)因失去土地等原因难以实现就业的人员,指持有相关政府部门出具的被征地证明人员。

特别提醒:除困难人员类别为“城镇零就业家庭人员”、“建档立卡适龄贫困劳动力”(“适龄”指16周岁以上、法定退休年龄或依法享有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年龄以下)、“大龄就业困难人员”(女性45岁以上、男性55岁以上物业经理人,法定退休年龄以下)外,其他类别就业困难人员需一年内接受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组织的职业技能培训或职业介绍服务,且仍未实现就业。

三、安置程序和方法

1、个人申请报名

报名采取本人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不得委托他人代办钓鱼网,不设网上报名渠道。

2、报名时间

2021年6月10日—2021年6月17日(工作时间内)。

3、报名地点

根据招聘单位,分别至潍州路街道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所、廿里堡街道办事处、东关街道办事处各工作地点所在社区居委会进行报名。

4、报名提交材料

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书、就业创业登记凭证、就业困难人员认定表及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同时提交本人近期免冠照片(正面二寸证件照)。具体可咨询各招聘岗位联系人。

5、审核

由街道社保所对照报名条件起步网校,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核。

四、人员管理

安置人员由街道统一安排岗位,试用期满后签订公益性岗位安置聘用合同。安置聘用期限为3年一流范文网,期满后自行退出岗位。

来顶一下
返回首页
返回首页
发表评论 共有条评论
用户名: 密码:
验证码: 匿名发表
推荐资讯
相关文章
栏目更新
栏目热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