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便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获取北京市顺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政府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编制本指南并实时更新。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一)公开范围
依据《条例》第三章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二)公开方式
1.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政府网站(访问地址)。
2.政务新媒体账号:顺义人社公众号。
3.新闻发布会、广播、电视、报刊等。
同时,在顺义区政府信息公开大厅(北京市顺义区双丰街道复兴东街3号院政务服务中心一层C区政府信息公开区)、顺义区档案馆(顺义区光明北大街4号)、顺义区图书馆(顺义区石园大街10号顺义区文化中心院内图书馆二层)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
(三)公开时限
本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将在该政府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钓鱼网,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下简称申请人)根据本指南,可申请公开北京市顺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政府信息。
(一)申请接收渠道
1.当面提交
地址:北京市顺义区北上坡路26号劳动大厦北楼0616室
工作时间:法定工作日9:00—17:30
联系电话:。
2.邮寄寄送
收信人:北京市顺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北京市顺义区北上坡路26号劳动大厦
邮政编码:101300
其他:信封上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3.传真提交
传真号码:
其他:请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4.网络提交
电子邮箱:
其他:请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二)填写申请表
申请获取政府信息,应当填写《北京市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需详细、准确,尽量采取便于本机关查询的名称、文号或者其他特征性描述。申请表可以在北京市顺义区北上坡路26号劳动大厦北楼0616室领取,也可以在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政府网站下载贝语网校起步网校,申请表复印有效。
(三)答复期限
依据《条例》规定一流范文网,行政机关不能当场答复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需要延长答复期限的,延长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行政机关征求第三方和其他机关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上述规定的期限内。
(四)信息处理费
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相关规定,为了有效调节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为、引导申请人合理行使权利,行政机关可以向申请公开政府信息超出一定数量或者频次范围的申请人收取费用。
行政机关依法决定收取信息处理费的,应当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处理期限内,按照申请人获取信息的途径向申请人发出收费通知,说明收费的依据、标准、数额、缴纳方式等。申请人应当在收到收费通知次日起20个工作日内缴纳费用,逾期未缴纳的视为放弃申请,行政机关不再处理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处理期限从申请人完成缴费次日起重新计算。
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机构名称:北京市顺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办公地址:北京市顺义区北上坡路26号劳动大厦北楼0616室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9:00—17:30
联系电话:
传真号码:
互联网联系方式:
邮政编码:101300
四、监督和救济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投诉、举报物业经理人,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附件1:北京市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公民).docx
附件2:北京市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doc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