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云人社发〔2016〕182号)、《2025年文山州州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通告》和《2025年文山州州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笔试成绩及后续有关事项通告》等相关规定,现将2025年文山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直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面试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
面试前,对确定为资格复审的人员所提供的相关材料进行资格复审。
(一)资格复审时间:2025年7月25日08:30-12:00,期间不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及后续环节。
(二)资格复审地点:文山州人事考试院(文山市凤凰路华宇印象37号,文山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6楼)。
(三)资格复审材料:
1.《2025年文山州州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原件。
2.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岗位要求学历毕业证,查验原件,收复印件)。
3.身份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需提供聘用文件或审批表、与现单位签订的聘用合同复印件,其中聘任在七级、八级管理岗位的需提供干部任免审批表或任职文件复印件,聘任在专业技术岗位的需提供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或专业技术资格确认文件复印件。身份为公务员的,需提供公务员录用审批表和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贝语网校物业经理人,其中正、副科级(一级、二级、三级、四级主任科员)公务员需提供干部任免审批表或任职文件复印件。
4.2022年至2024年年度考核登记表复印件。
5.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材料。
以上材料各提供1份,复印件须在正面上方注明“此件与原件一致、经办人、日期”后加盖公章,要求内容清晰、印章可辨。
(四)资格复审名单:
岗位代码
选调单位
报考岗位
准考证号
笔试成绩
备注
35326201302
文山州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工作人员
9253260101211
61
9253260102020
55.5
9253260101419
50.6
35326201303
文山州人事考试院
工作人员
9253260101923
67
9253260101811
63
9253260100330
60.3
35326201304
文山州高级技工学校
全科医生
9453260102229
66.5
9453260102201
58
9453260102207
58
二、面试岗位
(一)文山州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工作人员岗位,岗位代码:35326201302。
(二)文山州人事考试院工作人员岗位,岗位代码:35326201303。
(三)文山州高级技工学校全科医生岗位,岗位代码:35326201304。
三、面试人员
报考文山州人事考试院、文山州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文山州高级技工学校,通过笔试并按开考计划数1:3的比例进入资格复审且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确定为进入面试人员。
四、面试时间地点
(一)面试时间:2025年7月26日09:00至面试结束。
(二)面试地点:文山州人事考试院(文山市凤凰路华宇印象37号,文山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6楼)。
五、面试需提供材料
(一)报考岗位的笔试准考证。
(二)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原件或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原件。
(三)经资格复审合格后签章的《2025年文山州州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资格复审确认及承诺书》(下联)原件参加面试。
上述证件缺少之一者不得参加面试。
六、面试方式和内容
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主要测试考生的综合分析能力、计划组织能力、人际沟通能力、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等。面试满分100分,面试成绩通过计算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划定为60分,面试成绩未达到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得参与后续招聘环节。
七、综合成绩计算
报考人员的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根据报考人员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1:2的比例确定进入组织考察人选一流范文网,按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若出现综合成绩并列(保留两位小数的综合成绩如相同,视为综合成绩并列)时,按面试、笔试成绩的先后顺序依次确定;若仍然无法确定考察人选的起步网校,须进行加试,不得超计划确定人选。
八、面试注意事项
(一)考生面试当天的报到集合地点是:文山州人事考试院(文山市凤凰路37号,文山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7楼),面试考生须于当天07:30—08:00报到。8:00仍未报到的考生视为自愿弃权,取消面试资格。
(二)考生要提前熟悉面试地点,面试地点停车不便,请考生合理选择交通工具前往。鉴于交通可能拥堵等因素,请考生务必提前到达报到地点;凡超过规定时限到达的,无论何种原因,一律不得参加面试。
(三)工作人员在集合地点收取考生随身携带的各类手表、电子物品和文字资料,考生如有违规将各类手表、电子物品或文字资料随身带入候考室、面试考场的行为,将按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取消面试资格。
(四)面试序号是考生的唯一标识,面试过程中考生不得以任何方式向考官透露本人及父母姓名、工作单位等能够识别考生个人身份的信息。
(五)考生不得穿着有执法单位行业特征的制式服装参加面试。
(六)考生进入考试区域后,应遵守秩序钓鱼网,服从安排。
(七)面试时请使用普通话作答。
(八)严格执行回避制度。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的有关要求,面试考生与面试考官及工作人员有回避关系的,实行回避。
(九)面试结束后考生不允许带走题本和草稿纸。
(十)考生在候考室、面试室内禁止吸烟。
(十一)违反相关规定的考生,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罚。
九、特别提醒
(一)体检和考察等后续工作,请各位考生及时关注“文山州人社网”()“通知公告”栏信息,知晓政策规定及日程安排,同时务必保持报名时所留的电话畅通,如因考生本人未及时关注公告或电话联络不上造成的一切后果,完全由考生自己负责。
(二)文山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不举办、不委托、不参与任何单位或个人举办培训班。
(三)对违反考聘纪律、填报虚假信息报名或在考试中弄虚作假的考生,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已经受聘的,一经查实,解除合同,予以清退;触犯法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咨询电话:
文山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科(0876-3990859)
文山州高级技工学校人事科(0876-2180984)
监督电话:
文山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直属机关纪委(0876-3990860)
文山州高级技工学校监审科电话(0876-2152128)
文山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7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