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普通高校招生各类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不含二本C类院校)
(一)文史类本科:第一批为507分;第二批为459分。
(二)理工类本科:第一批为493分;第二批为440分。
(三)艺术类本科:
1、第一批艺术本科:艺术(文)为330分;艺术(理)为320分。舞蹈专业:文科为330分;理科为320分。
2、第二批艺术本科:艺术(文)为298分;艺术(理)为286分。舞蹈专业:文科为298分;理科为286分。
3、专业成绩控制线:省统考美术专业成绩最低控制线为205分;音乐专业成绩最低控制线为70分;舞蹈专业成绩最低控制线为60分;表演专业投档资格分为75分;书法学专业投档资格分为73分。省联考播音与主持专业投档资格分为76分;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投档资格分为300分。
(四)体育类本科:
1、第一批体育本科:体育(文)为406分;体育(理)为394分。
2、第二批体育本科:体育(文)为367分;体育(理)为352分。
3、体育专业成绩最低控制分数线为70分。
4、国家级体育竞赛优胜者、一级运动员和专业成绩80分以上者物业经理人,文化成绩加50分;二级运动员和专业成绩75—79.9分者钓鱼网起步网校贝语网校一流范文网,文化成绩加20分。
(五)第二批本科C类院校最低控制分数线待第二批本科B类院校录取基本结束时根据计划和考生志愿情况另行划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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