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micus brief的意思是“法庭之友”,中文翻译为“法庭之友”。amicus brief的读音为:美 [ˌæmɪkəs ˈbriːə(r)]: ˈbrɪə(r)。发音时,注意单词的音节划分和重音位置。
amicus brief意思是“法庭之友”,是指为案件中的一方当事人提供法律支持而由第三方提交的法律文件。
amicus brief的中文翻译为“法庭之友陈述书”。
用法:法庭之友通常在诉讼中作为第三方提交陈述书,通常在法庭审理案件过程中提交。
常见短语:
1. amicus curiae(法庭之友)
2. 法院之友陈述书(Amicus Curiae Brief)
请注意,法庭之友陈述书的使用必须符合特定条件,并且法院可能不会考虑或完全采纳这些陈述书中的建议。
amicus brief
n. 友军诉状,法庭之友诉状
例句:The court has agreed to consider an amicus brief from the state of Washington.
翻译为:法庭已同意考虑华盛顿州提交的法庭之友诉状。
中文翻译:法庭之友诉状是指由非诉讼当事人提交给法庭的书面材料,用以支持或反对诉讼当事人的主张。
词源:拉丁语,意为“朋友”。
常用短语:
1. amicus curiae (法院)之友;
2. 提交法庭之友诉状;
3. 友军支持;
4. 友军协助;
5. 友军证词。
以上短语在法律诉讼中常用于描述提交给法庭的非当事人支持或反对诉讼当事人的主张的情况。 |